2月底的时候,我参加了嘉定工作站组织的关于如何做好专业个案汇报的初级社工培训。在培训会上,去年参加总社年终汇报的同工讲解了她们的个案汇报演示文稿,分享了她们处理个案的思路和经验,督导老师们也逐一进行了点评,指出优点和不足并给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整场培训会听下来收益良多,其中带给我最多思考和反思的,就是关于如何正确界定服务对象所面临问题的内容,这里就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和想法。
经常说希望服务对象周围的人不要用“有色眼镜”来看待他们,从而为服务对象的社区戒毒或者社区康复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但说来惭愧,自己在接手一起新的个案时,有时候也会无意识地犯下同样的错误:在通过翻阅卷宗以及联系相关人员收集信息后,自己往往会急于找寻服务对象目前面临的问题以及困境,从而想办法协助服务对象去正视进而解决这些矛盾。但这样做,就真的正确吗?社工认为的问题就是服务对象自己认为的问题吗?服务对象有意愿去解决这些问题吗?毫无疑问,自己犯了主观代入的错误,以个人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为标准去审视服务对象,在没有和服务对象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去分析服务对象的问题,这和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的周围人又有什么大的分别呢?
但有时候也会出现相反的情况,服务对象限于自身情绪和心理变化等多方面的因素,沦陷在情绪的迷雾中,无法认清自身所面临的真正问题和困境。如果社工完全遵照服务对象的描述和想法,不但会失去站在问题之外看问题的有利位置,还免不了会被服务对象的想法而带偏。
在如何界定服务对象所面临的问题和困境这一方面,这场培训会给我好好上了一课:问题是服务对象的,困境也是服务对象的,因此界定问题的主体也应该是服务对象,但社工起的协助和引导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越俎代庖式的主观判定和缺乏独立客观分析的依从都是不可取的。问题界定的关键是要聚焦于服务对象本身,协助和引导服务对象自己认清和归纳出自己急于处理的问题必须建立在社工和服务对象充分的、双向的沟通后达成的共识的基础上。这才是正确的方向。虽然其中的过程会比较曲折,进展会比较缓慢,但不这样做,要么是南辕北辙,去处理了服务对象并不十分在意的问题,要么就是事倍功半,花了大力气,却收效甚微。
这场培训确确实实是来得非常及时,帮助自己认清了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经验和操作上的不足,促使自己今后更好地做好个案工作。
嘉定工作站江桥镇社工点 程永强 供稿